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管理人员5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内设机构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申请条件 |
1 | 教育改革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 主任 | 1 | 1.协助分管领导完成科室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各类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2.负责专业动态调整、本科培养改革规划编制;培养方案制修订的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李四光计划的申报、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科室各类评审,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 5.负责国家教指委、学校教指委、学校教材委工作。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及主动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信息化素养,能用技术手段解决工作问题,能对教育教学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5.有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2 |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 主任 | 1 | 1.负责科室总体工作。 2.负责做好学校年度奖励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经费预算及管理工作。 3.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奖励与资助数据统计,做好上级检查数据整理、材料报送工作。 4.协调组织召开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负责地大英才工程资助计划项目的管理、审核、发放、核算工作,做好学院地大英才工程资助计划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总体建设和运行工作。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及主动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有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3 |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 科员 | 1 | 1.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园工作队伍建设工作,选拔学生担任学园兼职辅导员和楼层长并组织管理等工作。 3.负责宿舍文明卫生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校综合大检查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园文化节活动,组织开展系列思政教育、学习讨论、体育、美育等活动。 5.负责开展年度“百佳宿舍”“百佳宿舍长”评选活动,并做好典型事迹宣传。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及主动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
4 |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 科员 | 1 | 1.负责本科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的修订及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强化“四个一”招生宣传体系,常态化开展全年线上线下招生宣传活动。 3.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评价及考核,探索建立多元招生工作评价体系。 4.负责组织实施各年度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夏令营和研学活动;深入推进“大学先修课”,优化大中衔接教育。 5.负责招生录取分析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生源数据分析。 6.负责本科招生网、公众号、视频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建设、维护。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及主动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有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5 | 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 | 科员 | 1 | 1.主要负责大学生双创孵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对接外部资源,为重点孵化项目提供包括专利布局、融资、法务、人力资源等多方位服务。 3.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校外机构对接,开展双创孵化器的申报和考核工作。 4.负责推进创新创业赛事的开展和项目合作;推动“长江国际创客学院”建设中国际化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开放日”等品牌活动,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开展工作。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及主动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有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填写《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bksy@cug.edu.cn,纸质档签名、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25办公室。应聘表及邮件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2.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答辩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核录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7885005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