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启动专项经费拨付说明】
1. 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依据聘任合同和到岗履职情况分年度办理科研启动专项经费拨付手续;
2. 科研启动专项经费拨付前会通过二级单位联系到人才本人核定拟拨付金额;
3.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拨付科研启动专项经费后,请务必依据学校政策,合理合规使用科研启动专项经费。
【科研启动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1. 仔细阅读“相关制度要求”(相关文件请在页面底部附件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科研启动专项经费开支详细预算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 “项目名称”请以“二级单位-人才姓名”的格式填写;
3. 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算表》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预算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人才发展办公室,后续签审手续通过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核通过并录入财务系统)纸质版原件将返回给项目负责人留存。
【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立卡年份判定】
科研启动专项经费按照经费来源分为“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两类。对于“双一流建设经费”,经费卡号前6位均为“162301”,经费卡号第7位、第8位数字表示立卡年份;对于“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卡号前6位均为“G13235”,经费卡号第7位、第8位数字表示立卡年份。
1. 请2021年及之前立卡项目使用“(模板)科研启动专项经费开支详细预算表 - 2021年及之前立卡项目.xlsx”文件填报预算;
2. 请2022至2025年立卡项目使用“(模板)科研启动专项经费开支详细预算表 - 2022至2025年立卡项目.xlsx”文件填报预算;
3. 请2026年及之后立卡项目使用“(模板)科研启动专项经费开支详细预算表 - 2022年及之后立卡项目.xlsx”文件填报预算。
4. “基本科研业务费”在填写预算时,不需要填写“总预算”和“前期已安排预算”,仅填写“本年度安排预算”;“双一流建设经费”在填写预算时,需要填写“总预算”“前期已安排预算”“本年度安排预算”三列,具体数值请参考《科研经费拨付通知单》。